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30日,记者获悉,新乡市*府下发了《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8条举措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8条措施围绕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工业运行、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稳定外资外贸、扩大市场消费、优化营商环境、稳定社会就业等七大方面开展。
具体包括:
在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科技创新、民生改善等5大领域,统筹实施80个左右重大项目,争取年完成投资亿元。
建立财*资金奖励机制,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亿元、5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由所在地*府给予一次性奖励。
重点支持科隆新能源、瑞丰新材、天力锂能等企业在A股上市。
全力推动、支持具备一定规模、主业突出、同行业排名靠前企业IPO上市,或通过资产重组、买壳借壳、参股上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加大*策扶持力度,推动重点企业项目改(扩)建、兼并重组、挂牌上市等。
修订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办法,在*府性资金存放、*银企合作、评优评先等方面强化激励。
研究设立市级*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市、县级*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逐步达到5亿元、2亿元以上。
全面梳理债务规模在万元以上的债委会运行情况,“一企一策”制定企业帮扶方案。
着力引进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团队,推进“项目+技术+团队+资本”组合;重点吸引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基金、融资租赁、金融后台服务等机构入驻我市或设立分支机构。
加快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部署实施。进一步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落实资金和扶持*策,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对企业投保一般贸易、对外承包工程带动出口、加工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按照不高于实际缴纳保费金额的50%给予补贴,其中对上年度出口额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投保不高于1‰费率出口保险的保费给予全额补贴。
对用于大数据产业的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底价由市、县级*府综合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鼓励大数据企业灵活选择先租后让和弹性出让等方式申请工业用地。
清理规范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缴存保证金负担。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附: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新乡市人民*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府,市人民*府各部门:
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全市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府工作报告的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环境、激发活力、释放潜力,确保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根据《河南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豫*办〔〕15号)精神,经市*府同意,现就保持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扩大有效投资
(一)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坚持项目总抓手的工作理念,实施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行动计划,在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科技创新、民生改善等5大领域,统筹实施80个左右重大项目,争取年完成投资亿元,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重大项目推进分包责任制,实行台账管理,加强调度跟踪,强化要素保障,坚持周例会、月讲评、项目观摩等推进机制,力争前三季度全面完成年内计划开工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组织各县(市)、区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加快氢能产业园、新乡化纤超细旦氨纶纤维二期、孟电兴迪内高压智能成型液压装备制造等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深入开展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专项行动,查处通报一批影响民间投资进入、审批服务滞后等典型案例。适时向社会发布推介一批条件成熟的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加快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将现有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由59项精简到40项左右,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容缺办理”“多评合一”“区域评估”等模式,将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减至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稳定工业运行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建立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以上重点企业培育台账,实行企业经营情况月报制度,加强企业运行监测。加大*策扶持力度,推动重点企业项目改(扩)建、兼并重组、挂牌上市等。建立财*资金奖励机制,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亿元、5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由所在地*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开展企业成长促进行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市、县级财*根据情况对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新升为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上市或挂牌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局、工信局)
(二)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提高*府采购省内、市内优质工业产品比重,鼓励金融机构为*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搭建重点项目与省内、市内企业购销对接平台,开展重点行业产业链产销对接活动。积极对接省*府相关部门,对本市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给予每个展会不超过2个展位的展位费全额补贴。对企业投保一般贸易、对外承包工程带动出口、加工贸易、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按照不高于实际缴纳保费金额的50%给予补贴,其中对上年度出口额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投保不高于1‰费率出口保险的保费给予全额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
(三)加快产业转型攻坚。突出抓好新能源电池专项、电子信息专项、现代纺织专项、装配式建筑专项、文旅康养专项、生物育种专项,加快推进绿色纤维、信息通信、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军民融合、动力电池、电池及电动车、智能家电、3D打印、生物与新医药、高端装备等专业园区发展,培育一批高端产业集群。实施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采取定额奖励、投资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支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化示范园区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对获得省级财*资金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市级财*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一企一策一档”推进城市建成区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对企业直接发生且符合条件的搬迁收入和支出,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税务局)
(四)大力培育新增长点。鼓励社会资本成立新兴产业细分领域子基金,建立新兴产业工作推进组、重点事项清单和“三个一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园区)清单,细化落实责任,按月调度进展并实行动态调整。积极帮助大数据产业园争取降低大数据中心用电成本。对于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区或项目在授予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方面予以倾斜,力争打造数字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对用于大数据产业的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底价由市、县级*府综合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鼓励大数据企业灵活选择先租后让和弹性出让等方式申请工业用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推动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开展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配套实施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的差别化*策措施,优先发展A类企业、鼓励提升B类企业、倒逼转型C类企业,推动企业对标改造、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六)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有实打实的获得感。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取消参与电力交易用户年用电量0万千瓦时以上的准入门槛,参与电力批发交易用户的年用电量门槛由1亿千瓦时降低为万千瓦时。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清理规范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缴存保证金负担。(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住建局)
(七)强化煤电油气运要素保障。实施电力绿色节能调度,最大限度吸收区外来电和全额消纳新能源电力。做好成品油市场供需监测,确保“三夏”“三秋”期间的成品油供应。加强天然气用量监测,多措并举做好天然气稳定供应。强化电煤产、运、需协调,督促各方签订落实好电煤中长期合同。及时协调解决高峰时期电煤供应紧张问题。协调解决铁路部门和企业在铁路运输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铁路运力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一)扩大有效信贷投放。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力争取上级银行在信贷规模、区域*策、创新试点、机构设立、重大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支持,确保全市年度贷款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修订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办法,在*府性资金存放、*银企合作、评优评先等方面强化激励。(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财*局)
(二)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实施民营和小微企业“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企业“名录库”,开展综合金融服务。对16家银行,集中推介对接,加大融资新产品推广,举办金融创新产品推介对接会,组织金融推介小分队进产业集聚区、园区宣讲,扩大信用贷、科技贷、股权质押、抵押快贷等新型产品业务的覆盖范围。建立完善周转还贷金、信贷风险补偿金制度。研究设立市级*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市、县级*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逐步达到5亿元、2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财*局)
(三)强化企业纾困帮扶。全面梳理债务规模在万元以上的债委会运行情况,“一企一策”制定企业帮扶方案。探索建立金融机构与纾困帮扶企业利益联结长效机制,对已步入正常发展轨道的企业,探索按照联合授信模式管理。(责任单位:新乡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财*局)
(四)加大直接融资力度。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强化“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全力推动、支持具备一定规模、主业突出、同行业排名靠前企业IPO上市,或通过资产重组、买壳借壳、参股上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落实市财*对企业上市挂牌及融资鼓励,帮助企业完善物权、提高抵押贷款能力,重点支持科隆新能源、瑞丰新材、天力锂能等企业在A股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票据等方式融资。(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财*局)
(五)防控化解金融风险。突出降杠杆、治乱象、抓规范、强监管,持续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打好处非工作“三年攻坚战”,全面加快陈案积案处置兑付工作节奏,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加强与省内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合作,综合运用资产重组、基金并购、不良贷款回购、重塑担保体系等方式,大力推广无还本续贷,将金额大、关系复杂的担保圈由大圈化成小圈,逐步降低重点企业间的互保金额,化解存量风险,通过无还本续贷,债委会等方式防范新发风险。(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财*局、公安局)
四、稳定外资外贸
(一)深入推进贸易便利化。落实口岸监管部门“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改革措施,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积极参与全省通关*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压缩我市整体通关时间。(责任单位:新乡海关、市发展改革委、*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二)促进进出口贸易。开展出口退税资金池、“外贸贷”等稳外贸创新试点。探索以*府出资购买服务模式,支持企业利用境外成熟商品展示中心和公共海外仓开拓市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进口贴息*策,引导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装备进口,稳定能源资源等大宗商品进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局、发展改革委、税务局、新乡海关)
(三)实施“一招四引”行动。在全面落实豫*办〔〕15号关于招商引资有关奖励*策的基础上,大力实施“一招四引”行动,围绕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紧盯国外产业向国内转移、沿海产业向内地转移两个趋势,大力引进平台型、基地型、龙头型、集群型企业和项目;以“项目+”组合为招商引智主要形式,着力引进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团队,推进“项目+技术+团队+资本”组合;重点吸引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基金、融资租赁、金融后台服务等机构入驻我市或设立分支机构,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瞄准与本行业相关的国内外强和行业50强的战略布局,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进基地型、龙头型企业。要进一步扩大金融、商贸、文化、教育、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的开放。持续办好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局、发展改革委)
五、扩大市场消费
(一)培育壮大热点消费。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针对特定时段、特定区域、特定人群开展旅游促销活动。实现AAAA级景区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智能监控全覆盖,为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依托山水优势,发挥新乡市旅游资源优势,联合开展休闲游、周边游、生态游等系列旅游优惠活动。支持文化企业多生产经典文艺作品和多排演精彩文艺节目,开展举办逛庙会、看灯展、赏民俗等民俗文化节庆,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利用传统节日、*金周等消费旺季,组织本地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的百货零售企业积极开展展销活动,推行商品“打折”“满减”等促销。加强餐饮消费管理,有针对性地提升服务质量,推动餐饮消费更具特色,引导企业特别是著名老字号精心打造特色餐饮产品,不断扩大和升级餐饮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旅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
(二)深入挖掘新兴消费潜力。推动宽带网络升级,进一步提升4G网络深度及广度覆盖,加快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部署实施。进一步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落实资金和扶持*策,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允许符合条件的闲置房产、待售商品房通过改造进入房屋租赁市场。挖掘农村市场消费潜力,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在县(市)、区布局设点,开展优质工业品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工信局、发展改革委、住建局、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商务局)
(三)优化市场消费环境。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深入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完善消费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建设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健全追溯大数据应用机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
六、优化营商环境
(一)开展营商环境预评价研究。积极开展我市营商环境预评价工作,形成预评价研究报告,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一网通办”方面,加快我市*务服务平台与国家*务服务平台对接,5月底前实现深入对接,9月底前实现我市*务服务事项在国家平台“应上尽上”。“只进一扇门”方面,年年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最多跑一次”方面,年年底前,企业和群众到*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在年精简30%的基础上再减少30%以上,市、县各级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基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责任单位:市*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进“三十五证合一”“先照后证”等改革措施落地。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简化企业登记手续,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稳定社会就业
(一)加强就业监测预警。开展重点企业、重点群体专项监测,实行企业规模裁员、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就业形势联动监测和会商评估机制,完善失业风险预警体系,推行分级预警、分级响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发展改革委)
(二)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其中贫困县参保企业按照60%的比例予以返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依法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推进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展翅行动”,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三)积极推进以创业促就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金融工作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市财*局)
(四)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和“三支一扶”“*府购岗”等项目,全面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实施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中专毕业生扩大到16~24周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育一批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项目,按规定分别给予万元、50万元、2~15万元资金奖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行动,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受经贸摩擦影响失业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有针对性地出实招、使硬招、谋新招,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及时制定完善相关*策,加强横向协作和上下联动,共同推动各项*策落地见效。要强化重大*策解读,向市场传递清晰的*策目标和调控意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网络舆情引导和应急处置,防范可能出现的异常波动和风险。
新乡市人民*府办公室
年4月10日
责编:陶纪燕
审核:李震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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