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前提
河南省通力设立工程磋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平原演示区通运民众交通输送有限公司的委派,就新乡市平原演示区通运民众交通输送有限公司公交车购买项目施行公布招标,接待合适资历请求的招标人参与招标。
2.项目粗略
2.1项目称呼:新乡市平原演示区通运民众交通输送有限公司公交车购买项目;
2.2资本泉源:自筹;
2.3购买体例:纯电动公交车18辆;
2.4品质请求:及格,到达合适国度及行业干系品质准则请求;
2.5交货日期:条约签定后7日历天内;
2.6交货处所:甲方指定收货处所;
2.7标段区分:本项目共区分为一个标段。
3.招标人资历请求
3.1具备自力担当民事负担的技能,招标人须是中华群众共和国境内备案的企业法人,持有灵验的企业法人买卖执照、税务挂号证、机关机构代码文凭或灵验的三证合一的新版买卖执照;
3.2具备卓越的贸易名誉和健壮的财*轨制(须供给经管帐师事宜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的审计汇报);
3.3具备施行条约所定然的装备和业余技巧技能(格式体例自拟);
3.4具备照章缴征税收和社会保证资本的卓越纪录(须供给近半年恣意一个月的交纳字据或干系行*部门出具的证实质料);
3.5招标人须供给参与招标行动的前三年内,在规划行动中没有庞大不法纪录的证实(证实格式自拟,被工信部传达处分的骗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3.6招标人所投车辆车型一定已归入国度工信部年发表的《道路灵活车临盆企业及产物布告》;
3.7招标人所投车辆车型一定已归入《免征车辆购买税的新动力汽车车型目录》;
3.8招标人须供给干系主体(囊括招标人、法定代表人)在“名誉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