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年4月14日,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的《新乡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于4月17日已开始执行,新乡人一定要看仔细了!
温馨提示
1、借款人申请办理《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异地贷款》的,请按照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的关于《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说明或《新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实施细则》及新公积金管()2号文件执行。2、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自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结清之日算起,2个月内有效;申请办理“二手房”贷款的,自《不动产权证书》出具之日算起,2个月内有效。3、依据国家住房信贷*策和住房保障*策规定,为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别墅、公寓除外)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平米及以下)的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禁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贷款。4、停止向《个人信用报告》在最近5年内有6个月及以上逾期或发生90天以上逾期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个人信用报告、家庭成员房产查询证明的有效期原则上为10个工作日,自证明出具之日算起。6、借款人应提供的贷款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7、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及下载《新乡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请登陆: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