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腾飞案件涉案资产公开拍卖处置公告
受新乡市腾飞案件工作组委托,我单位定于年1月30日15时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4开标室公开拍卖处置腾飞涉案资产,现予以公告。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以下清单信息仅作参考,具体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拍卖标的批准、备案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的批准单位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估报告已经上述批准单位备案。
三、对意向竞买人的要求及相关条件
1、拍卖标的均按实地现状拍卖,企业、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活动。
2、竞买人参加拍卖须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指定账户(开户行:工行新乡分行,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除1号和7号标保证金为伍仟元外,其余标的保证金均为壹拾万元,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竞买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可参加多个标的的竞拍。
3、买受人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全额缴纳成交价款及成交价款4%的拍卖佣金(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须在委托方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标的的移交,经委托方审核通过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保证金。如不成交,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标的物的成交价款均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完成。
4、标的成交以后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认真对待标的移交、运输中的安全问题并承担所引发的一切责任。
四、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7日
年1月22日--年1月28日。
五、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年1月22日—1月26日(工作日受理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