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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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根据债务人河南华之源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年6月15日裁定受理河南华之源置业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指定河南绿城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南华之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河南华之源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年10月6日前向河南华之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