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一中实验学校
年初中自主招生方案
根据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新教基〔〕71号),为认真做好年我校初中自主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坚持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60%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与招生计划的40%录取相结合原则。
二、招生对象
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具有适应寄宿制要求的独立生活和学习能力。
3.“新乡市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系统”中填报新乡市一中实验学校志愿且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的40%,共计人。
四、招生流程
1.5月25日上午8:00—11:00,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家长领取并填写新乡市一中实验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将信息登记表收回。
2.5月25日上午8:10—11:30,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分批到指定地点完成新乡市一中实验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将信息登记表收回、密封。
3.5月25日下午3:00,学校组织专家对学生自主招生信息登记表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4.5月26日公布录取名单,电话通知录取结果。被录取的学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限内到校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生地点
新乡市一中实验学校践行楼一楼。
六、收费标准
依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七、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负责,同时学校成立自主招生纪检组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及教育行*部门全程监督,接受招生工作中违规行为的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新乡市一中实验学校
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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