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客运站西侧,一块61亩住宅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起始价成交,每亩地价万元,楼面地价为元/㎡,被新乡市凤华置业有限公司竞得。
2号地块成交结果2号地块成交信息2号地块界址图2号地块在地图上的大致位置平原示范区-号地块:位于丽江路秦岭路西南角,处于经四路以东,秦岭路以西,丽江路以南,纬五路以北,出让面积.4平方米(60.99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规划容积率大于等于1.5小于等于2.0,规划建筑密度不大于20.0%,绿化率不低于35.0%,建筑限高为不低于16米不高于50米,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挂牌起始价为.44万元。
规划要求,该地块禁止在丽江路设置沿街商业,居住建筑应达到一星级及其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外墙材料应使用耐久性较好的高品质材料。要配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公共绿地应集中设置,没出绿地面积不少于㎡。
2号地块以起始价成交,每亩地价为万元,楼面地价为元/㎡,被新乡市凤华置业有限公司竞得。该公司为新乡市凤湖开发运营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其为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全资子公司。
从地图上看,2号地块周边有平原示范区第一初级中学、平原示范区龙源幼儿园、中昂朗悦、碧桂园凤凰湾观澜、恒大金碧天下、平原示范区客运站等,往东不远即为凤湖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