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jnbcbe - 2024/9/15 1:02:00
本文转自:人民网-河南频道于思远点击查看留言详情“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是否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的缴费计算公式是什么?工资发放是否符合市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工资发放不符合最低工资标准,应通过什么渠道维护劳动者权益?”近日,河南省新乡市的网民王先生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咨询社保、最低工资等相关问题。针对该网民提出的问题,新乡市人社局进行了积极回复和解答。留言回复详情回复中称,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年3月15日,河南省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豫税公告〔〕1号),将此前实行的缴费人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再依据两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在优化调整之前,河南省的最低缴费基数为元,其中8%为个人部分,16%为单位部分,24%为总体缴纳部分。目前,缴费人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应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新乡市人社局在回复中提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不能仅看数额来推定是否达到最低工资标准,要参考工作时间、是否提供正常劳动、扣缴社会保险、企业是否依法扣除相关款项等因素综合认定。此外,新乡市人社局在回复中公布了卫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果工资不符合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向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人社局的解答十分详细,我已经拨打他们所提供的电话咨询过相关问题,感谢!”5月26日,本网通过电话联系到王先生,王先生对回复速度表示满意,并对留言回复打出了“五星”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