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乡市主城区北环道路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为了进一步落实年1月4日召开的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周例会会议精神,减轻重型柴油货车对北环沿线区域特别是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现决定对主城区北环道路进一步实施严格管控,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自年1月6日上午8时30分起,所有运输建材车辆,包括水泥、砂石、砖瓦、矿粉、石灰、钙粉、水泥制品(获批商砼车辆除外)等建材运输车辆一律不得在新乡市主城区北环道路行驶。二、凡是获批的商砼、渣土车辆,在北环路行驶的,不得由牧野路向南行驶。
三、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牵头,分别在新辉路周村超限站、和平路共产主义大桥北侧各设立一个检查点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这两个检查点务必于1月6日上午8时30分前启动,24小时不间断值守。新辉路周村超限站由牧野区牵头负责,需安排科级带班领导;和平路共产主义大桥北侧超限站由凤泉区牵头负责,需安排科级带班领导。市公安交警部门在上述两个检查点各安排1名正式民警,市交通局在上述两个检查点各安排2名执法人员,市生态环境局牧野分局、凤泉分局分别在周村超限站、共产主义大桥两个检查点安排人员进行机动车尾气检测。牧野区和凤泉区对上述两个站点要落实属地责任,其他相关市直部门要服从调配指令,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于1月6日晚22时开始,在和平路共产主义大桥附近设置流动检查点重点检查过往重型柴油货车,检查时间为每晚22时至次日凌晨4时,巡查区域主要包括北环路与和平路交叉口至北环路与国道交叉口。
五、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检查点联合执法期间要切实履行职责,严防死守。一方面,要坚决杜绝上述运输建材车辆进入北环行驶;另一方面,要根据各自职责对过往重型柴油货车进行严查,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机动车尾气检测等工作。市公安局主要负责检查是否正常持有驾驶证、行车证,车牌是否存在污损、遮挡、套牌,安装自动翻牌器等行为。市交通局主要核查车辆是否存在超限超载、是否正常持有营运证,是否属于国三淘汰车辆等行为。凡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务必从严从重查处,形成有效震慑。
六、本通知自年1月6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