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行为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引领作用。4月中旬,新乡市财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
《条例》从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等多个方面,详细规定了日常文明行为规范和违反《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个人品德,深化了学习效果。同时,市财政局积极组织党员志愿者到无主庭院太平洋小区开展卫生环境整治服务活动,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自觉践行“奉献、团结、互助”的志愿服务精神。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积极遵守各项文明规定,讲文明话、做文明事、行文明礼,做新时代文明公民,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争当创建标兵,为创建文明单位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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