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大河网
新乡市红旗区公布一起违反疫情防控
的典型案例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疫工作中,社会各界自觉履行责任,广大城乡居民主动配合,为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但也有少数人员不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现将近期一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年7月18日23点19分,在京港澳高速新乡下站口西口疫情卡点处,刘某晖(男,32岁)扫描场所码后被排查出为红码人员,应立即集中隔离管控。但刘某晖不配合管控规定,强行闯卡,高速疫情卡点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公安机关配合执法,将其转运到隔离点集中隔离。
经调查,年7月13日,刘某晖就收到平顶山舞钢市协查信息推送,判定其为密接人员,但刘某晖不但没有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报告,而且在未报备的情况下多次往返三门峡、鹤壁和新乡,直至7月18日晚在我区被发现并管控。年8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因阻碍执行职务,小店派出所将违反防疫规定的刘某晖行政拘留十日。
红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