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年12月9日检察网公布一起案件:新乡一女子怀疑本村支书与自己侄媳妇有染,带人闯进侄媳妇家中,踹开门将2人捉奸在床,拍裸照后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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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小媳妇和村支书被抓奸裸照被拍
2人被女方姑姑带人踹门堵在床上
经依法审查查明:
年5月17日晚上9时许,被告人王某某与村民卢某某怀疑本村的支部书记麻某某进入其侄媳妇李某某家中,卢某某电话联系了卢某某、耿某某、郜某某、李某某(四人均已判刑)等到李某某家附近,随后王某某推开李某某家院门,卢某某、卢某某、耿某某、郜某某、卢某某等人进入到李某某家中后,被告人王某某隔窗看到卧室内麻某某和李某某在室内,几个人就进到李某某家屋内客厅,在卧室门无法推开时,被告人王某某指使卢某某、耿某某、郜某某、卢某某把卧室门弄开,随后卢某某、耿某某、郜某某、卢某某手推、脚跺,后又用李某某(小某)拿到室内的木棍将卧室门捣开,卢某某让卢某某、耿某某对卧室内赤裸的李某某、麻某某拍照并报警,在拍照过程中耿某某与李某某因争抢手机,致使李某某右手受伤。后李某某将王某某和卢某某、耿某某、郜某某、卢某某等人从屋内赶出。
李某某家门被踹坏
经卫辉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证:李某某家被毁坏的木门市场价格为元;经卫辉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李某某右前臂中段背侧擦伤构不成轻微伤。
被告人王某某经办案民警电话通知,年8月2日到庞寨派出所接受调查。
被告人王某某被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王某某,女,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10781********,汉族,初中毕业,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住河南省卫辉市**乡**村**大道**号。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经卫辉市公安局决定,于年8月8日被卫辉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年8月7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本案由新乡市卫辉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于年8月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8月7日已告知被告人王某某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年8月8日已电话告知被害人李某某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值班律师、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王某某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伙同他人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某某授意、指使他人实施犯罪,系主犯,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规定处罚。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某某一年半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