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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7/13 2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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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图:检察官填写量刑评议表,得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小图:在值班律师见证下,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施行以来,为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河南省新乡市检察机关摸索出一套“一对一”的办案机制。一人一表、一案一指导、一庭审一旁听……按照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两提高一降低”的要求,新乡市检察机关秉承“以个案促整体”工作思路,致力于打通认罪认罚办案质量的“任督二脉”。

一人一表

量刑建议更精准

年12月,被告人于某、王某因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年零九个月。

“俺俩一块打的人,也一样都认罪认罚了,为啥他比我判得轻?”共犯、累犯、认罪认罚、全部赔偿、取得谅解……看似一样的量刑情节,判决结果却差了3个月。拿到判决书的于某怎么也想不通,便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按照《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等文件,经过审查,我们发现二人是累犯再犯罪时间不同,导致的加重幅度不同。”该案承办检察官牛卫东拿出一个“秘密武器”——量刑评议表。该表格在确定法定刑、确定基准刑、确定宣告刑这三大量刑规范化步骤的基础上,细分了量刑起点、基准刑、具体量刑情节,并列有最高检规定增加(减少)基准刑、本院增加(减少)基准刑。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只需要将所有量刑情节在表格中一一对应,就能很快计算出精准的量刑建议。

“以前办案,量刑情节都是罗列在一起,不仅麻烦,还很容易出现遗漏,对当事人来说更是不好理解。现在用表格的方式,可以确保定性分析全面准确、定量分析清晰明了。”据牛卫东介绍,年下半年以来,仅他带领的一个办案组用这个表格就办理、审核了近百起案件。

一个量刑评议表,不仅让检察官把案件办扎实了,还有利于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精准化。年以来,新乡市检察机关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从42.5%提升到90.85%,法院采纳率从92.5%提升到97.81%。

一人一表,一目了然。针对个别认罪认罚后又反悔的被告人,量刑评议表可以让其清楚了解自己刑期的计算过程,使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更有说服力。“一看这个表,俺就懂了,俺认罪认罚。”于某主动撤诉。

“量刑评议表也为我们规范案件办理提供了可参照的模板。”据封丘县检察院检察官王又潮介绍,封丘县检察院已经“抄好”了市院的“作业”,正在全院推行适用量刑评议表。

一案一指导

“救心+传道”更深入

“检察机关在调整量刑建议时,应重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或者将调整的内容明确告知被告人,以最大程度保障被告人权利。”年9月,新乡市检察院向辉县市检察院发出内部提示函,这也是新乡市检察院对基层院认罪认罚案件把关发出的第一份内部提示函。

年3月,辉县市公安局以王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辉县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过办案检察官的释法说理,王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提出二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年7月,一审开庭后,王某积极退赃并足额缴纳罚金,辉县市检察院相应地将量刑建议调整为一年六个月,被法院采纳。

“我认罚后又退赃,少判了一年,那我要是再上诉说不定还能少判。”由于检察官未告知王某对量刑建议的调整,王某误以为上诉可以减刑,便又提出上诉。

办理该案的新乡市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审核案件后,认为尽管现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有告知义务,但如果检察机关能够延伸司法职能,加大释法说理力度,就能避免已经认罪认罚的当事人上诉。最终,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王某撤回上诉。

“认罪认罚属于新生事物,法律规制仍在逐步建立完善中。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后,我们不能为了抗诉而抗诉,而是要做好‘救心’‘传道’,让制度落实得更好。”案件办结,许晓伟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以内部提示函的形式向辉县市检察院进行了反馈。

“内部提示函对我们来说,就像全市检察机关的一个‘小司法解释’,不仅指导我们办案,更为类案办理提供了统一的标准。”收到内部提示函,辉县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赵庚印说。

截至目前,针对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新乡市检察院已经向所属基层院发出7份内部提示函,内容涉及到量刑建议变更告知、刑期计算、证据转换等方面。

不枉不纵意味着既要充分释法说理,也要通过抗一案警示一片。“我的上诉理由是想过了夏天再去监狱服刑。”今年6月,在一起盗窃、诈骗案中,被告人吴某认罪认罚后提出抗诉,尽管二审期间撤诉,但仍对罚金有意见。最终,新乡市检察机关坚持抗诉,使吴某加重三个月刑期,通过抗一案警示一片,有效遏制“人为制造二审”现象。

一庭审一旁听

证据体系更扎实

要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就必须严把案件质量关,对内、对外都该如此。

“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上身份混同,案件转入刑事程序后,未将行政执法中的言词证据转化为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今年3月,在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中,新乡市公安局红旗分局收到检察机关的纠正违法通知书。

无独有偶,新乡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数起危险驾驶罪认罪认罚后反悔上诉案件,都存在类似问题。如何提升侦查人员证据意识,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成为办案检察官们思考的问题。

“让侦查人员现场感受案件庭审,应该是最直观且有效的方式。”据新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林海介绍,今年4月,新乡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机关出台《刑事案件侦查人员参加庭审旁听暂行规定》,对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应当参加庭审旁听和可以参加庭审旁听的情形进行了细化,从制度上、程序上、考核上确保旁听效果,为引导公安干警及时、全面固定收集证据,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供制度支持。

4月29日,新乡市首起侦查人员旁听案件在红旗区法院公开审理。在检察机关大量详实的证据面前,最初出于侥幸心理拒不认罪的3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

“作为侦办人员,零距离旁听庭审,让我直观感受到各类证据以及取证程序在指控犯罪中的重要性,扭转了以前重定罪证据轻量刑证据的观念。”庭审结束后,新乡市公安局红旗分局侦办人员宋文武表示,希望以后能以侦查人员的身份多参加庭审。

据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有16起案件人次的侦查人员参与庭审旁听。

新乡市公安局红旗分局侦查人员旁听庭审

凸显主导作用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河南省新乡市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施行以来,我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

持续稳进,夯实认罪认罚基础。针对部分检察干警不会用、用不好的现象,我们细化责任落实。一是高位推动,将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两级院检察长负总责、亲自抓。二是坚持周通报、月分析工作制度。每周对认罪认罚工作数据进行通报,每月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分析点评,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三是建立督导约谈机制。在主动调研、组织专题培训、专项督查的基础上,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基层院,视情况分别要求写出书面自查整改报告、条线报告工作、检察长报告等措施。四是建立典型案例常态化征集制度。通过考核指挥棒,调动检察官适用认罪认罚的积极性、主动性。

精准指导,提高认罪认罚质量。针对发现的认罪认罚工作质量不高问题,我们苦练内功。一是推行《量刑评议表》,对每名被告人的量刑计算过程明细化,确保提出的量刑建议规范化、精准化。二是以书面“内部函”精准对下指导。我院在二审办案中发现基层院的办案问题,以“内部函”的方式详细列出认罪认罚中的不足,及时提醒,促使提升工作质量。三是分片包干、下沉指导。通过制定《刑事检察条线员额检察官指导基层院工作方案》,我院刑检部门员额检察官对所辖12个基层院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沉入基层“面对面”“手把手”帮助基层干警提高办案质量。

“抗是为了不抗”,保障认罪认罚效果。针对实践中认罪认罚后被告人上诉抗诉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结合本地实践,有效利用抗诉手段提升办案效果。一是聚焦释法说理。具结前与判决后均要与被告人充分沟通,坚持理法并举,做好释法说理及判后答疑,增加量刑透明度。二是聚焦抗诉标准。针对基层院拟提起抗诉案件,聚焦是否应当抗诉,采取“四问工作法”:一问认罪认罚基础是否牢固,二问释法说理是否到位,三问量刑建议是否准确,四问抗诉理由是否充分。三是聚焦抗诉加刑震慑作用。对认罪不真诚、悔罪不彻底的被告人坚决一抗到底,通过抗一案警示一片,体现“抗是为了不抗”的检察价值。我院办理的杨某交通肇事抗诉一案,杨某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影响恶劣,也没有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一审判决后无正当理由上诉,意图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避应有惩罚,最终加重改判的量刑建议获得法院支持。

凝聚合力,凸显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中主导作用。我们坚持从办案中来,强化沟通同向精准发力;坚持到办案中去,形成合力凸显主导作用。一是针对办案中存在的办案人员司法理念差异和证据意识不全面问题,我院牵头和市中院、公安局会签《新乡市刑事案件侦查人员参加庭审旁听暂行规定》。红旗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等10人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侦查人员通过零距离见证庭审,认识到定罪证据、量刑证据对指控犯罪的同等重要性,更新了证据意识。二是针对实践中常见多发及争议较大的罪名,我院和市中院、市公安局建立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联席会制度,以消除认识分歧,准确打击犯罪。三是积极推进检警同堂培训,共同提升刑事案件专业化办理技能,统一证据认定标准,形成打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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