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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7/7 21:45:00

人民法治网讯(记者王瑞平王清平通讯员张莉张风琴)《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河南省政府令第号)已经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特别规定》是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后我省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政府规章,是我省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法规,是我省多年来女职工劳动保护成功经验的集中体现。《特别规定》的颁布施行,为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

按照省、市总工会部署和要求,红旗区总工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职责,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女职工权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作用,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尤其在11月《特别规定》集中宣传月,多措并举,扎实推动《特别规定》的贯彻实施。

11月16日下午,红旗区总工会干部职工志愿者、党员义工在常务副主席程希岭同志及经审委员、女工委员韩志平同志的带领下,到位于文化路的新乡市职教中心开展《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普及活动。活动现场,红旗区总工会干部职工志愿者、党员义工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为广大职工群众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紧紧围绕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细致讲解女职工经期、孕期、生育期、哺乳期、更年期“五期”劳动保护,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生育待遇等相关内容,大力宣传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活动现场设立了法规政策咨询台,韩志平同志现场与广大职工群众进行交流,讲解《特别规定》精神与《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即将修订的《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接受法规政策咨询,耐心对现场职工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释疑解惑。

此次《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红旗区总工会《特别规定》集中宣传月系列活动之一。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了《特别规定》等法规政策的普及程度,在广大职工群众中产生了积极影响,提高了女职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意识,引导教育广大女职工积极主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合理并理性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女性生育社会价值、保障女职工权益的浓厚氛围,有利于激发女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近期,红旗区总工会把推动《特别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做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有序、稳步开展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并以《特别规定》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女职工权益保障的各项工作。一是全面理解《规定》内容。红旗区总工会组织动员全区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女职工干部集中时间和精力,带头认真学习《特别规定》的各项条款,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特别规定》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把学习结合起来,全面理解,学深悟透,做《特别规定》的宣传者、解读者、执行者。二是做好对广大女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拓宽宣传途径,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宣传效果,实现《特别规定》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掀起《特别规定》学习宣传的高潮,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三是充分利用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运用报刊及各级工会的“两微一端”平台做好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形成多渠道立体宣传格局。四是将贯彻《特别规定》工作与女职工维权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女职工维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实现体面劳动。着力推进“两个覆盖”,注重将女职工特殊保护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协商范围,纳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促进用人单位履行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等责任,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为依法维权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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