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新乡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液态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乡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液态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乡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新乡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液态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1.3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1.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己落实。
1.5本次招标范围:新乡市排水工程有限公司对下属污水处理厂所需进行公开招标液态聚合氯化铝,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家入围供应商。
1.6交货期:分批交货,详见合同。
1.7最高限价:元/吨(年需求量约吨)
1.8质量要求:
项目指标
外观褐色均匀液体
氧化铝质量分数(%)≥8.5
不溶物质量分数(%)≤0.5
密度(20℃)(g/cm3)≥1.15
PH值3.5~5.0
除上表规定指标,其余指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近三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在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携这份报告作为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没有递交有效产品技术参数表或要求达不到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以来至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记录的相关证明(需提供税务及社保系统带有公章的复印件证明,并加盖公司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人员技术能力;
6、企业信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