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路口接连3天中了3个罚单,真是委屈又心疼啊!”8月30日,市民崔女士为迎接车辆年检,在网络上查询自己的交通违法记录时发现,因为不了解掉头的规则,她在平原路与胜利街交叉口连续挨了3个罚单。
根据崔女士的违章信息显示,3次违章的原因均是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都发生在平原路与胜利街交叉口向左掉头时。“每次行驶到这个路口准备掉头时总是提心吊胆的。”她郁闷地说,尽管自己非常小心,还是挨了罚单。
据了解,在平原路与胜利街交叉口的人次违章记录中,50%机动车都是由于违反了禁止标线指示。市交通管理支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副主任赵保国向记者介绍,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前提是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而碾压双*实线、停止线、斑马线等强行掉头的行为违反了交通法规。
30日下午,记者来到平原路与胜利街交叉口观察发现,由于平原路上设置了中央隔离带,这里也没有禁止掉头的明显标志。在左转指示灯变绿后,左转道上有为数不少的车辆选择了碾压双*实线、白色停止线、斑马线掉头。而掉头车辆与对向行驶而来的车辆相遇时,该路口的交通状况立即混乱起来。
“在我市没有明显允许掉头指示牌的路口,建议广大市民最好不要随意掉头,以免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赵保国说,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机动车不得掉头。
记者︱刘志松崔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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