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腾飞案件涉案资产
公开拍卖处置公告
具体拍卖公告在新乡日报年1月22日星期一(第期)第二版刊登。
受新乡市腾飞案件工作组委托,我单位定于年1月30日15时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4开标室公开拍卖处置腾飞涉案资产,现予以公告。
一、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
以下清单信息仅作参考,具体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
序号
价格认定编号
认定资产
认定价格(元)
1
新价认定()号
汽车4辆
豫G
豫G3L
豫GVU
豫G00
2
新价认定()号
辉县市尚城二期13号4套房产
1号门面47.31平方米
2号门面84.22平方米
3号门面67.99平方米
4号门面47.31平方米
3
新价认定()号
一饮相思(珍藏宝典)养生配置酒件
一饮相思(珍藏心意)养生配置酒件
一饮相思(红宝石)养生配置酒件
一饮相思(宝典)养生配置酒件
4
新价认定()号
一饮相思养生配置酒件
5
新价认定()号
塔式起重机
QTZ型号2台
QTZ型号1台
6
新价认定()号
河南豫通泵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种规格型号的多级泵头若干和外购的各种规格型号的电机若干
7
新价认定()号
打印机4台
HPP
映美FP-53UD票据平推打印机
联想,M多功能一体机
夏普AR-U多功能一体机
合计:元
二、拍卖标的批准、备案情况
本次拍卖标的的批准单位为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估报告已经上述批准单位备案。
三、对意向竞买人的要求及相关条件
1.拍卖标的均按实地现状拍卖,企业、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活动。
2.竞买人参加拍卖须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指定账户(开户行:工行新乡分行,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除1号和7号标保证金为元外,其余标的保证金均为10万元,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竞买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可参加多个标的的竞拍。
3.买受人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全额缴纳成交价款及成交价款4%的拍卖佣金(买受入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须在委托方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标的的移交,经委托方审核通过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保证金。如不成交,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标的物的成交价款均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完成。
4.标的成交以后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认真对待标的移交、运输中的安全问题并承担所引发的一切责任。
四、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7日
年1月22日-年1月28日。
五、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年1月22日~1月28日(工作日受理报名:8:30-11:30,14:30-17:30)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