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模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结合我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一、学校概况1.学校全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学校代码:在豫招生代码:部标院校代码:.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5.办学层次:专科层次教育6.证书颁发:学制为3年(通信技术、通信技术〔无线网络优化方向〕、应用电子技术、物流管理等专业学制为2年)、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二、招生对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62号)要求,招收对象为:(1)已参加河南省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者。(2)已参加河南省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其中,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其资格筛选审核由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组织实施,省招办负责提供此类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报名信息。(3)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等航海类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性别不限。三、招生范围河南省四、招生专业与计划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人,达全年计划60%以上。招生专业安排如附表。正式录取时,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报名考试人数、各专业教学容量适当调整录取计划。五、收费标准学校按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标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电子商务、会计、会计信息管理、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服务、报关与国际货运等专业元/年?生,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元/年?生,其它专业元/年?生;住宿费标准:八人间元/年?生、六人间元/年?生、四人间元/年?生)。六、报名及志愿填报办法(一)报名1.报名方式符合单独招生条件(详见第二条招生对象有关规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上网上报名并填报院校志愿、专业(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河南省教育厅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