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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总工会调解劳动者在建筑工地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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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工网

案例类别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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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劳动者在工地干活期间受伤,后因医疗费与工作单位产生纠纷;与单位协商未果后,到工会反映该情况,经工会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具体内容

劳动者原某于年12月2日到河南省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牧野区的某工地做木工。年12月24日在工地上班期间,右小指受伤,送医院治疗,诊断右小指骨折,医院告知需要手术治疗,因家庭经济困难选择了打石膏保守治疗。原某多次与该公司就受伤补偿费用问题进行协商,未达成一致。原某向新乡市总工会反映了相关诉求,要求公司支付补偿费用。

处理过程

新乡市总工会向该公司所在区工会发送了《劳动法律监督告知书》,牧野区总工会收到告知书后,立即与劳动者及所在公司联系了解情况,并约见双方进行调解。

处理结果

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和指派援助律师共同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后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协议书,由工地负责人支付劳动者原某各项费用元,原某表示满意。

推广意义

线上平台提交诉求,方便快捷。线下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责任编辑:朱一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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